多地住房公积金政策出现新变化!

【摘要】公积金很多人都熟悉,每个月都会扣钱缴纳公积金,现在为了刺激市场,很多地区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出现新变化,那么是什么变化?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多地住房公积金政策出现新变化!
 多地住房公积金政策出现新变化!

多地住房公积金政策出现新变化!

1、带押过户

带押过户是指二手房交易中,卖方不动产带着抵押过户,即在原抵押权存在的情况下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至买方。这就解决了原先房地产买卖先解押再过户的问题,现在原房主不用解押就可以直接过户,节省了垫资费用。

3月1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开办二手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3月9日,河南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通知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等措施。

2、支付购房首付款

2月末,南京允许符合购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跟开发企业或卖方签订协议,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作为首付款。1月,四川达州允许没有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的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购买自住住房。

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吗?

公积金可以一次性全部提取出来,满足这些条件就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无房户支付房租;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5、家庭纳入低保或特困救助范围;

6、治疗重大疾病;

7、遭遇不可预见的灾难或事故;

8、外地/进城务工人员离开本市,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9、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10、户口迁出本省;

11、出境定居;

12、离休、退休;

13、在职期间被判刑;

14、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以上就是关于多地住房公积金政策出现新变化的介绍了,目前很多地区都已经推行带押过户、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等,你们那实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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