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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机农业国家标准

【摘要】有机农业指在生产中完全或基本不用人工合成的肥料、农药、生长调节剂和畜禽饲料添加剂,而采用有机肥满足作物营养需求的种植业或采用有机饲料满足畜禽营养需求的养殖业,我国有机农业国家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于2005年1月19日正式发布。

有机农业种子种苗选择

1、应选择有机种子或种苗。当从市场上无法获得有机种子或种苗时,可以选用未经禁用物质处理过的常规种子或种苗,但应制定获得有机种子和种苗的计划。

2、应选择适应当地的土壤和气候特点、对病虫害具有抗性的作物种类及品种。在品种的选择中应充分考虑保护作物的遗传多样性。

3、禁止使用经禁用物质和方法处理的种子和种苗。

有机农业病虫草害防治

1、选用适合的抗性品种,制定合适的肥水管理、作物轮作和多样化间作、套种计划,通过建树篱、筑巢、促进植被多样化等方法提高天敌的自然控制能力。

2、采用机械控制(例如诱捕器、屏障、灯光和声音等)、生物控制(如释放天敌)和物理防护(如防虫网、日光土壤消毒)控制病虫害,采用人工锄草、机械除草、热除草、覆盖和刈割及放牧动物等方法控制杂草。

3、只有在紧急情况时才允许使用GB/T19630-2005附录B所列出的物质。

4、禁止使用人工合成的杀菌剂、杀虫剂、除草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禁止使用任何形式的基因工程产品。

有机产品的概念涵义

1、有机农业的原则是在农业生态系统能量的封闭循环状态下生产,全部过程都利用农业资源,而不利用农业以外的能源(化肥、农药、生产调节剂和添加剂等)影响和改变农业的能量循环,是一种完全不用或基本不用人工合成的化肥、农药、生产调节剂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体系,生产方式是利用生态系统内动物、植物、微生物和土壤4种生产因素的有效循环,不打破生物循环链的生产方式。

2、有机产品是根据有机农业和国际有机食品协会(IFOAM)的标准,生产、加工的产品,生产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体系和追踪体系,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有机产品生产、采集、加工、包装、贮藏、运输标准,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激素、抗生素、食品添加剂等,禁止使用基因工程技术及该技术的产物及其衍生物。生产基地需要有转换期,在开始生产有机产品的前2~3年之内必须不使用农药和化肥。

3、经过有机产品颁证组织“IFOAM认可机构”(简称IAP)论证,并颁发给证书。

4、有机食品是真正纯天然、无污染、高品位、高质量、安全营养的健康食品,包括农副产品及其初加工、深加工产品。如谷物、蔬菜、水果、饮料、牛奶、禽畜产品、水产品、调料、油类、水果、蜂蜜,药物、酒类等等。有机产品则除有机食品外,扩大包括各种真正纯天然、无污染、高品位、高质量、安全的非人类食用产品,如机纺织品、皮革、化妆品、林产品、家具等生活资料及饲料、生物农药、肥料等有机生产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