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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摘要】个人贷款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看个人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吧!

个人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个人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个人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1、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在中国境内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具有固定的职业或者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保障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3、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贷款申请办理流程

1、签定认购书:客户与已和银行签约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认购书,并向房地产开发公司交纳首期购房款。

2、办理申请:客户到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办理按揭申请手续,包括交验个人资料、交纳各项费用、填写法律文件。

3、货款审查:律师事务所对客户申请进行初审,之后由银行进行审批,若审查不合格,退回客户资料和所收取的费用。

4、其他法律手续:律师事务所代办保险、公证及抵押物的抵押登记、备案。

5、贷款的发放:银行将贷款款项划至发展商帐户,并通知客户开始供楼。

个人贷款办理担保方式

1、抵押: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2、质押: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保证: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